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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残疾人的补偿标准及规定

时间:2022-05-21  点击:1191次

  一、辞退残疾人有什么特殊规定?

  
  1.辞退残疾人的特别规定:因工伤致残的,不得辞退。如果不是,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那么可以辞退。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残疾人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职工因工伤致残被辞退的,按工伤保险办理;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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